一般地,完成一份外贸订单要经过组织货源、货物运输、货款结算三个环节,而外销的法律风险也贯穿在这三个环节中。可以说,自从接下订单之日起,外销的法律风险也就随之产生了。
(1)组织货源的法律风险。主要体现在货物质量、规格与订单要求不符,货物数量再增减不符合信用证要求,工厂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,外商向工厂订货并支付定金后又取消订单等四个方面。 >应对措施:1)增强合同观念,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都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,包括对出现纠纷后是否采取仲裁的争议解决方法,也应在合同中明确;2)选择合理的货款结算方式,尽可能采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,但要提防信用证中的“陷阱条款”,防止不可撤销信用证成为变相的可撤销信用证。如果一定要做信用证以外的结算方式,应当要求外商预付部分贷款,在交单时全部付清。
(2)货物运输的法律风险。主要体现在货代风险,不良承运人带来的风险,运单缺陷带来的风险,“无赖国家”的“强盗法律”风险等四个方面。
应对措施:1)谨慎选择货代和承运人,外商指定的要尽量婉拒;2)交易方式应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,不要让买方办理;谨慎选择货运单据,空运单、海运单和记名提单都不是货权凭证,买方凭身份证明就能提货;3)多用信用证结算,并严格单证相符。
(3)货款结算的法律风险。主要有交单后外商撤销汇款,托收时进口方不付款、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,结算发生短路等三种情况。
应对措施:1)通过汇款结算时,要货款到账后才能开始发货;2)一般不做托收;3)信用证结算时要尽量降低单、证不符的发生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