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进出口接单(货物申报 )
(一)递交单证
1 、进、出口货物报关单、发票、合同、装箱单;
2 、进口运单或提单;
3 、出口收汇核销单(出口报关用);
4 、涉及进、出口货物许可证件,需提供进、出口许可批件;
5 、属加工贸易的,需提供加工贸易手册;
6 、属减免税货物的,需提供《征免税证明》;
7 、《代理报关委托书 / 委托报关协议》;
8 、其他单证。
(二)工作流程
1 、进出口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填制预录入凭单,并委托预录入企业录入报关电子数据,向海关申报;
2 、报关单电子数据审结合,货主或其代理人向现场海关办理交单审核手续;
3 、现场接单岗位审核单证、核对电子数据无误后,办理接单手续,在报关单上签注意见和姓名。
(三)工作时限
现场海关收到进出口货物收、发货人或代理人的有效、齐全的单证后,当场办结进出口接单审核手续。
二、税费处理
(一)工作流程
1 、办理现场接单手续后,对涉及税、费的单证,打印并签发缴税、缴费单证;
2 、税、费征收到位后,在电脑中予以核注并将报关单证转查验部门。
(二)工作时限
办结接单手续后,当场打印并签发税费单交货主或代理人向银行办理缴纳手续。
三、退单
工作时限
1. 出口退税联、收汇联签发:收到口岸海关的海关结关信息后,在3 个工作日内签发 , 企业提出申领后,海关即时交付。
2. 进口付汇联:进口货物结关放行后,企业即可向海关提出申领,海关在企业提出申领要求后即时签发。 |